在7月8日晚,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如期开展了本赛季第十七期的裁判评议工作。此次评议共涉及七个判例,均来自近期中甲、中乙和女甲联赛中各俱乐部的申诉。经过严谨的讨论和审议,评议组认定其中两个判例在主要判罚决定上存在错漏判。
本次评议会以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特别邀请了中足联代表、中国足协纪检人员,以及两名来自社会与媒体界的足球社会监督员列席旁听。会议采取评议组成员集体讨论和单独发表意见相结合的方式,以达成评议结论。
首先,针对中甲联赛第15轮的一场比赛,南通支云队与广东广州豹队的对决中,南通支云10号队员在比赛第15分钟进球后被判犯规。南通支云俱乐部对此提出申诉,认为本队队员在争抢球时并无犯规行为,进球应当有效。评议组在审议后,多数成员认为南通支云10号队员在身体接触时确有推击动作,导致对方失去重心无法控球或争抢球,因此维持了原判罚决定。
其次,是中乙联赛的一场比赛,赣州瑞狮队与温州俱乐部中胤队的对决中,温州队10号队员在罚球区内与对方队员接触后倒地,被判为犯规并判罚球点球。赣州瑞狮俱乐部则认为本方队员无犯规行为,且对方队员存在假摔嫌疑。评议组经过审议,多数成员认为温州队球员的触球动作合理,而赣州瑞狮队员的跨步动作导致双方接触并倒地,应视为犯规。
此外,其他几例判罚争议也围绕进球是否有效、是否越位、守门员是否犯规等焦点展开讨论。如中乙联赛的另一场比赛中,温州队45号队员的进球被质疑有越位犯规。评议组经过审议和观看视频证据后认为,该队员在射门时并未越位,且进球的决定并非由于越位因素导致。又如女甲联赛中的一例,福建南安成功女足守门员的出击被认为存在恶意犯规嫌疑,但评议组在审慎分析后认定该行为未构成严重犯规,裁判员在处理时存在漏判和错判。
针对这些判例的审议结果,中国足协表示将继续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接受各俱乐部的反馈和申诉意见。特别是对于那些社会关注度高、有利于统一判罚尺度的典型判例,将进行深入评议并向社会公布结果。同时,对于出现错漏判的裁判员,足协也将依据内部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此次评议工作的开展不仅是对本赛季比赛判罚的回顾和总结,也是为了提高裁判工作的水平和公正性。通过公开透明的评议过程和结果,能够增强社会对足球比赛的信任度,并为未来的比赛提供更加公正、准确的判罚依据。